法院指令宗馥莉说明108.5万美元下落,律师的陈述表明,信托纠纷是本案的核心。该离岸信托的主要当事人建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身份。
法院指令宗馥莉说明108.5万美元下落,律师的陈述表明,信托纠纷是本案的核心。该离岸信托的主要当事人建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身份。
法院指令宗馥莉说明108.5万美元下落律师的陈述表明,信托纠纷是本案的核心。这也明确了该离岸信托的主要当事人建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身份。
近日,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被三名自称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人士起诉,引发轩然大波。
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原告宗继昌及其他三人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法律文件显示,三名原告分别为宗继昌、宗继礼和宗继胜。被告分别为宗馥莉(第一被告)和建豪创业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记者指出,本案涉及通过原始传票启动的法律程序。
四大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该诉状,发现以下四条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首先,原告宗庆后等三人于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彼时,宗庆后去世仅半年,家庭矛盾已然酝酿。
其次,法院在审查了原始传票、原告及其律师的确认函、原告的承诺书等证据后,签发了禁令。其中一份确认函由宗庆后于2024年12月29日签发,并附有相关证据。
该禁令要求宗馥莉及建豪创业有限公司自行或通过其代理人处置、处理或减少第二被告建豪创业有限公司在汇丰香港开立的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同样,自2024年2月2日起,他们将不得再处置或减少汇丰银行账户中任何替代资金或可追踪收入。
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于2024年2月去世。换言之,宗馥莉处置香港汇丰银行离岸账户中建豪创业有限公司资产的权利被暂时冻结。
第三,“宗氏兄妹”还要求宗馥莉在七日内履行四项报告义务,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些义务包括:
香港汇丰银行的活期账户余额;
如果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处置或转移了汇丰银行账户中的任何资产,则必须披露这些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资金/可追踪收入的所在地,以及处置或转移这些资产的人员、地点和情况。
关于2024年5月31日银行对账单中从汇丰银行账户转出的约108.5万美元,必须披露这些资金或替代资金/可核实收入的当前状况。还必须解释这些资金是如何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被处置或从汇丰银行账户转出的。
详细说明2024年2月2日至今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收入和支出变动。
然而,该文件还指出,被告一和被告二可以随时请求修改或撤销初步禁令,但必须提前通知原告的律师。
第四,上述命令支持原告根据香港最高法院条例(第四章)第21M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建豪创业有限公司列为第三方)的诉讼请求。
记者查阅了香港最高法院条例第21M条(第四章)“未开始主要程序的临时济助”。
第二被告建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来源是什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一家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其代理的上述案件的信息,并将其描述为“内地高净值家庭成员信托纠纷的临时济助及申请披露”。案件编号与记者从香港最高法院获得的案件编号相符。
律师的陈述表明,信托纠纷是本案的核心。这也明确了该离岸信托的主要当事人建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身份。